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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核电成为原子能机构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根据IAEA提供的数据,现在全球共有445座反应堆正在运行,分布在31个国家;另外64座正在建设中,其中三分之二位于亚洲。
天野之弥强调,核电机组的老龄化是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目前,全球共有157座核反应堆已被永久关闭,另外还有不少即将退役。上个月在马德里召开的国际会议曾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他透露说,原子能机构已经启动了一个新的研究项目,旨在协助成员国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包括对核电的作用重新做出评估。
核退役的关键在于如何控制高风险污染源,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以及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危,最终实现场址不受限制地开放和使用。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定,退役阶段定义了可选择的三种方案,它们已被国际上所采用。
l 立即拆除;
l 安全封存;
l 掩埋处理。
三者各有利弊,根据不同的核设施退役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案。而核电站一般会采用第一套方案,并据此将核电站退役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监护封存期。这一阶段主要是等待放射性衰变。核电站停止运行后,乏燃料元件从堆芯取出于厂内存放一段时间,然后运出厂外进行处置。
第二阶段局部拆除期或厂址限制性使用。在这一阶段,第一道污染的屏障被减到最小尺度,拆除污染屏障内易于解体的部件。
第三阶段恢复建设前的自然原貌或厂址可无限制利用。在这一阶段,拆除所有有放射性的材料、设备与部件,其中保留下来的设备和部件其污染已被减到可接受的水平。厂址可无限制使用或恢复成绿化地带,厂址不再需要监测。
这三个阶段不一定按顺序或在一规定时期内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目前,国内还没有核电站退役实践。因为国内正在商运的核电站中“年龄”最长的还不到30岁。一般来说,核电站的寿命在40年以上。但核电是一个需要从长计议的领域,每一个拥有核电站的国家都需要为正在运行的核电站做好退役的准备。总的来说我国大型核电站退役的经验和技术等还是很少的,我国关于核退役的法规制度也不甚完善,不如其他一些国家已有了自己的核退役方案(如英国、日本、瑞士等)。另外,核退役后产生的大量的中低放废物,尤其是现在仍未定义和规定的极低放废物将会占有相当的数量,这就要求我国的核废物处置能力加强。